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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6-08 10:15 访问次数:1133 来源: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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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相关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石门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石门县纪委监委基本情况(三定文件)

1、职能职责

石门县监察委根据《中共石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石门县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中央、省、市在石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⑶、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⑷、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纪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⑸、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⑹、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科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进行考察、调查和任免。组织全县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⑻、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政府、监察厅(局)及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和指导中央、省市在石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⑵、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监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⑷、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⑸、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乡(镇)和县直科级单位监察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⑺、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三定文件)

中共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委员会现有编制106名,实有在职人员93人,退休人员4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中共石门县委巡察办、石门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现有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石门县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通知》,我委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县纪委监委本级13个内设机构、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1个股级事业单位、中共石门县委巡察办4个内设室、中共石门县委巡察组3个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等支出。

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1644.85万元。

1.收入预算。2021年收入预算164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4.8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1244.85万元,占75.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00万元,占24.3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9.66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49.66万元。

2.支出预算。2021年支出预算16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85万元,占83 %;项目支出280万元,占17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9.66万元,增加3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4.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07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3万元,占6.1%;医疗卫生支出45.85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71.8万元,占4.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49.66万元,增加3%,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18.7万,主要原因是各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32万元、差旅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14万;专项业务费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转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项目支出28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6.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公用经费298.1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等。

2.项目支出: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0万元,其中监察办案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9万元,减少58.3%。其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5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2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8.7万元,增加66.2%。其原因专项业务费转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增加了12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6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县纪委监委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 无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相关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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