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住保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总支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中心党总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巡察问题反馈会后中心党总支于2023年8月1日,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深入查摆、举一反三的原则,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2.压实责任。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程建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主任程建平任组长,班子成员田彬彬、王永志、董双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合力抓,件件问题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3.务求整改实效。把“改”字贯穿始终,真刀真枪抓整改,动真碰硬促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力求整改工作常抓不懈,取得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有力。
(二)党总支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8月7日,组织召开总支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形成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的思想共识,坚定政治态度和整改决心。11月23日,组织召开党总支会研究决定了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的组织处理办法。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4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对整改的进度、标准作出明确部署,把每一条整改措施都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办结时间和要求,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3.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常态化进行整改工作督察,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制度,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调阅一次整改台账。
截止11月23日,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细化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29个,长期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学习要求执行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县委要求制定了《住保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并加强学习,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现阶段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中心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三是长期坚持。利用中心组、主题党日、观看电教片等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端正学习态度,及时纠正错误。组织党员通过再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党总支委员、副主任董双喜同志修改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发言材料中的错误。
二是全面自清自查,强化学习教育。4月27日,开展了一次住保中心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9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
三是坚持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3)学习未全覆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讨论会议记录,标明领导班子成员和二层骨干集体学习讨论,其他干部职工分片讨论。
二是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学习质效,深入开展交流讨论,做到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4月21日上午,组织干部职工以书面答题的形式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三是坚持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风险研判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全面自清自查,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长期坚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5)落实保密、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收到专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后,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要求办公室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对涉及保密、统计工作已立行立改。增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工作等学习内容,同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增加法治思想宣传板块。
二是全面自清自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培训会。
三是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开展保密工作。
(6)清廉机关建设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廉洁阵地建设方案,在中心办公区域完成阵地建设规划,打造具有中心特色的廉洁文化阵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二是通过多种文化载体展播廉洁文化内容,如打造“廉洁文化长廊”、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清廉机关建设相关文件等。
3.履行公租房管理职责不到位。
(7)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自清自查,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二是新修订的《石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策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清查。
(8)部门动态联审组织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自清自查。
二是根据新修订的《石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动态年审。
(9)违规保障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了公租房自清自查,通过联合检察院、法院进行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二是修订完善《石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规范我县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申报审核、公示、配租、后期管理、超条件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保障住房困难家庭。
(10)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开展公租房档案收集和规整工作,补齐年审档案资料。
(11)宣传公示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充分利用县级媒体开展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租房房源信息。
(12)股室权责划分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经请示县主要领导同意,为确保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中心将继续将上述资产列入公产房管理范畴。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的问题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3)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党总支、机关党支部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家风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全员谈心谈话,规范做好谈话记录。
二是以每周星期五集中学习为抓手,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纪律学习、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
(14)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上下班考勤记录和作风纪律检查每日通报制度,加强机关上下班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二是严格执行2022年修订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纪律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效能。
5.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15)工会支出财务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补齐所需凭证,超支金额已返还工会专用账户。
二是重新制定了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工会活动经费开支。9月6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工会活动开展中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16)问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由财务室主任出具情况说明;2022年2笔政府采购的中标单位与结算单位不一致,分别于2021年8月1日、2022年12月7日出具相关委托书。
二是全面自清自查,规范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17)收支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举一反三,自清自查。对2023年以来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清自查,未发现采购不规范、收支暗抵、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程序。
(18)违规变相发放福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财务室对报账程序和相关标准等进行指导并严格把关。
(19)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按要求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把牢质量安全防线,切实将民生事实做好做实。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0)支付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维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制定维修资金使用现场踏勘制度;建立维修资金只允许拨付至维修单位账户,不得拨付至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制度。
二是全面进行自清自查,无此类情况。
(21)未按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由维修资金办公室主任出具情况说明。
二是规范维修合同文本,严格按合同执行。
(22)超合同金额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核查维修资金使用档案资料和支付凭证,理清超金额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底子;对丰彩小区超额支付维修资金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补齐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现场踏勘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的问题
(23)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总支会议与行政会议议事原则和议事规范。
二是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以党总支会议研究干部人事事项,并有专人进行会议记录,确保记录格式规范,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能如实反映会议研究过程及最终决定。
9.(24)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总支领导对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缺乏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能动性,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态度不够认真。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经常分析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制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5)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互评较少,党员对党员、对领导干部未逐一提出批评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今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等环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开展真实情况进行记录,做到记录详细规范。
10.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6)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强化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加强党员学习,特别是支部委员,组织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党建规范化管理使用手册》等。
(27)发展党员工作不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二是已做好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工作,急切盼望上级组织给予支持。
(28)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撤销“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到位,将数据信息服务室人员、职能划转至房地产市场服务室。
二是按照中共石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于11月6日印发《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三定方案落实到位。
12.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29)2017年县委常规巡察提出的“经常以班子会代替党总支会”和2021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巡察提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规范”的问题改后再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将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摆上要位,认真对照、专题研究、立行立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病因、开出良方”,落实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突出矛盾长期搁置。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查,制定清收工作方案。我中心对水果洞小区承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收集整理了相关材料,向县稳定办、县信访局、楚江街道办同时送达了《关于水果洞依法清收房租的请示》和《协助清收函》,已收回3户用于出租谋利的房屋。
二是考虑到余下15位租户的历史遗留问题,为确保大局稳定,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原集中安置户居住人员未发生变化的,维持现状不变。
三是我中心对该小区进行了提质改造,在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的基础上为租住户提供优质服务和人文关怀。同时将该小区欠租、转租乱象专项整治纳入了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确保国有资产在规范化、制度化框架下良好运行。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住保中心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拓展到住保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住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推进住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5325218;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零阳南路2号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子邮箱:hnsmfgj@163.com。
中共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